蒋某胜、蒋某福与张某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道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由张某强赔偿蒋某胜因交通事故各项经济损失31万余元;由张某强赔偿蒋某福因交通事故各项经济损失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强未履行判决义务,蒋某胜、蒋某福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经线上线下查询,被执行人张某强名下基本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张某强一直以消极的态度面对法院的执行。对法院即将下达的拘留决定书,张某强也只是说一句:“拘留就拘留吧,这样也能缓解一下申请人的情绪,但就算打死我,我也履行不了”。执行员和当事人一样颇感无奈,但却没有放弃寻找解决问题的出口。
张某强的父亲有意帮儿子一把,不想年纪轻轻的儿子因为此案被拘留或影响以后的生活,但他无力凑足所有案款,又怕尽力凑了一部分案款却不能案结事了,还不如不帮。知道张父的心情后,执行员看到了转机,决定抓住机遇再认真组织一次调解。
2020年12月17日,执行员找来本案的双方当事人,双方都有意和解,执行员索性放弃休息时间继续加班做双方工作,最终,当晚19时20分许双方达成开头的和解协议。事后,蒋某胜、蒋某福、张某胜父子均向执行员道谢,本案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