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部署,省司法厅主动作为,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助力推进我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工作。
提升行政立法工作质效。紧扣全省发展要求、改革需求和群众诉求,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度立法项目,超额完成《青海省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促进条例》等3个计划外立法项目,制定《青海省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将《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青海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纳入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目前,《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已形成送审稿,进入审查阶段。同时,对现行有效的105部地方性法规、91部省政府规章作了全面清理,对54部地方性法规和53部政府规章进行了修改,进一步消除了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要求的制度性障碍。
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工作。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青海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并联合省政府审改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事项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加大信用监管力度,通过新媒体曝光、信用等级评价、失信名单公示等多种手段探索失信惩戒有效方式,不断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同时,积极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对省级44家单位“权责清单”事项和“证照分离”改革权覆盖事项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扎实开展好“一网通办”工作。成立厅机关“一网通办”工作专职机构,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职业资格认定等4大类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一网通办”,学位公证、学历公证、机动车驾驶证公证等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动态调整我厅政务服务事项,保留行政许可事项4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每月报送“好差评”群众评价表,并对我厅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青海公共法律服务网已实现同省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公共法律服务实现“网上办”“指尖办”“马上办”,司法行政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