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甘肃省张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讨论研究《2021年张掖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审议稿)》《2021年张掖市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审议稿)》《张掖市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审议稿)》等文件,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依法治市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和政法工作重要指示、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统筹推进,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各方面,转化为推动法治张掖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具体实践。
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科学推进立法工作,健全备案审查制度,抓好重点领域立法,使地方立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办案运行机制改革,完善诉源治理等预防性措施,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有效维护司法公正。
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大力开展全民普法工作,全面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法治专门队伍建设,筑牢全面依法治市社会基础。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部署重点工作,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依法治市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努力开创“上下贯通、协调左右、共同发力”的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张掖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