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河西法院远程提讯,帮扶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徐某某于今年2月刑满释放,针对其无财产积蓄、无固定住所、无财产来源、亦无亲朋照顾的情况,案件承办人闫清、法官助理张富晨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多方共同努力,为其架设起了重新回归社会的桥梁,使其生活得到了妥善安置。
日前,为确保对徐某某的社会救助落到实处,闫清和张富晨再次走访其户籍地所在社区了解情况,得知其刑满释放后已申领了一次性社会救助金、廉租房补助、房屋补助金等。
翌日,闫清主动与徐某某取得联系,询问其补助领取情况,并再次告知街道可在就业方面提供帮助,以解决其收入来源上的困难。徐某某对法官在其回归社会过程中提供的种种帮助表示感谢。他表示,自己目前暂无收入来源,现居住在患脑中风的哥哥家中,无力缴纳罚金,希望法院可以减免罚金。经核实请示,法院于次日作出刑事裁定免除其2000元罚金。
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司法帮扶,让刑满释放人员充分感受到司法温度,有利于刑满释放人员更好的回归社会,降低犯罪复发率。今后,河西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实现案件审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以实际行动诠释司法温度,确保司法为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