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青法院大寺法庭收到一面当事人送来的锦旗,感谢法官耿斌司法为民,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据悉,申请人李某某与被申请人商某某是夫妻关系。婚姻关系期间,商某某多次殴打李某某,李某某受迫于家庭暴力威胁,不敢回家居住,只能借住在朋友家。无奈之下,李某某向该院申请对商某某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其殴打、威胁李某某。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耿斌考虑到商某某有可能再次对李某某施暴,故第一时间审查证据材料,仅仅用两天时间就作出裁定,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商某某对申请人李某某实施殴打、威胁行为,并对被申请人进行了耐心的法治教育,告知其违反禁令的后果。随后,耿斌充分利用联动保护机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被申请人商某某所在辖区派出所、妇委会、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各部门之间时刻保持紧密互动,相互配合,避免类似家暴行为再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