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河北区法院与天津市律师协会签订《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书》。河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阳,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才华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此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是法院与律师协会形成稳定合作关系、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的开端,双方将切实推动法律实务平台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通过强化律师调解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金融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切实维护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以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协议内容,天津市律师协会将与河北区法院建立诉前多元化解、典型案例指导、合作调查研究、双向业务交流等机制,从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探讨、建立实习实践基地等方面展开合作。天津市律师协会将组织推荐律师,担任河北区法院特邀调解员,参与诉讼辅导、法律咨询、矛盾化解等工作。
下一步,双方将不断拓展交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创新交流合作平台,畅通沟通协作渠道,通过交流合作,打造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凝聚法治共识的司法为民平台,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新机制,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新举措,促进司法公开,推进司法公正,让司法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地生根,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