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山东6月3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成武介绍,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全省法院普遍建立起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审理和跨区域集中管辖相结合、法院内设机构归口审理和人民法庭集中审理相结合、驻庭审判与巡回审判相结合、专业审判与多元治理相结合、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覆盖全省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机制。
目前,全省17个中院均实现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其中,7个中院经编办批准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其他10个中院均确定了专门的业务庭负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155个基层法院共明确158个机构负责环境资源审判,其中,104个业务庭,54个派出法庭,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环资审判机构全覆盖。
在全省重点生态区域,构建环资案件巡回审判机制。各地法院依托微山湖、东平湖、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昆嵛山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区域设立环资巡回法庭(工作室)106处,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推动实现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零距离,重点生态区域环资审判全覆盖,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山东环境资源审判模式。
全省法院积极落实以修复生态环境为主要责任承担方式的损害救济制度,创新修复方式,注重修复效果,使污染环境者付出应有代价、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最大程度的修复,依法判决侵权人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案件73件,彰显了修复性司法理念。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依托煤矿塌陷区、山体公园、林场等地建立环境司法修复基地58处,作为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判决的异地修复基地,开展增殖放流6次、放流鱼苗30万余尾、虾苗2000万余尾,保障了修复性司法裁判的有效落地。(阚金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