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莞市司法行政系统不断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新模式和新路径,培育“莞邑调解”解纷新力量,中堂镇的“特邀来莞乡贤调解室”就是其中的一项新内容,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走进这支带有浓郁乡音乡情的特色调解队伍。
东莞市中堂司法分局
成立“特邀来莞乡贤调解室”
汪国华,江西抚州人,是中堂镇江南社区的一名乡贤特邀调解员,每次参与纠纷调解,他都会以“老乡、有事好商量”的乡言乡语来缓和现场气氛。
今年3月,中堂镇首家“特邀来莞乡贤调解室”在江南社区挂牌成立,汪国华等6名乡贤应邀加入“东莞义警”队伍并成为了江南社区的首批特邀调解员。
交通事故赔偿起纠纷
调解员成功化解矛盾
今年3月中旬,江南社区一路口发生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当时双方均未报警,司机唐某承认是自己肇事并愿意担负全责,对方车辆司机王某提出要赔偿一万元,唐某觉得赔偿金额过高,双方因此发生纠纷,两人在争执过程中被附近巡逻的辅警发现,遂将二人带回警务室调解。由于被撞车辆司机王某是江西人,警务室民警随即联系了乡贤调解员汪国华。
几句家乡话一出口,王某原本激动的情绪很快就平复了下来,在了解了事情经过之后,汪国华开始询问肇事司机唐某的意见。唐某认为王某的损失没有那么大,只愿赔偿三千元。尽管王某在汪国华的安抚下愿意接受调解,但对于三千元的赔偿表示不能接受,双方互不相让,汪国华只能另想办法,寻找调解突破口。
汽车修理厂的朋友告诉汪国华,车辆修理费大概要五六千元。心里有底儿之后,汪国华开始做老乡王某的思想工作,并将咨询到的修车费用坦诚告之。
同时,考虑到肇事司机唐某是四川人,汪国华还联系了调解室四川籍乡贤一起参与调解。经过两位乡贤调解员努力,王某和唐某最终同意以六千六百元的赔偿了结纠纷并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既是调解员
又是普法员
由于这些乡贤特邀调解员们来自不同的行业和岗位,为加强这支新生调解队伍更好地参与社会治理,中堂司法分局自“乡贤调解室”成立以来,不仅在线上对乡贤调解员们展开业务培训,每个月还定期举办专题讲座,以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增强他们的调处能力。
在汪国华看来,自己积极参与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调处是亡羊补牢,开展普法宣传才是消除基层矛盾萌芽的根本,因为只有大家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平时才能少一些纠纷,多一份和谐。如今,汪国华不仅在调解纠纷时会普法,平常遇到老乡朋友,也会有意识地向他们宣传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
房屋租金谈不拢
调解员巧做工作
今年5月,江西籍二手房东刘某和当地业主钟某因房屋租金问题发生纠纷。据悉,双方矛盾始于2020年,当时双方达成合作协议,由钟某出资修建公寓,建成后交付给刘某经营,月租七万八千元。去年10月,钟将房屋交付给刘某装修后,因种种原因,毛坯房的电梯未通,直到今年1月,电梯才交付使用。所以,刘某认为正式交房时间应该为今年1月,而钟某则认为交房时间应为去年10月,双方各执一词,纠纷由此产生。
恰巧,汪国华的本职工作就是从事房屋出租和经营的,他对这个行业十分了解,他认为刘某和钟某为眼前的利益起争端不划算,因为双方是唇齿相依的关系,当时汪国华首先和老乡刘某进行了沟通。
在做业主钟某工作的时候,汪国华也明确指出了他的某些不当行为,特别是在刘某拒绝交租后,钟某对公寓电梯实施断电,造成公寓租户出行不便,不仅对刘某的经营造成了影响,最终也会波及到钟某的实际利益。
听了汪国华的一番分析和劝导,为了能以后长久合作,刘某和钟某表示愿意冰释前嫌,各让一步,刘某同意把三个月的房租补齐,而钟某则将月租金降到七万元,一场纠纷就此化解。
中堂司法分局工作人员表示,有一个口碑、影响力比较好的人,在社区做特邀调解员,群众遇到一些纠纷以后,可能也会主动找到他寻求帮助,这个对于矛盾纠纷预防、后面的化处很有帮助,最终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的。目前,这个调解室成立不到3个月时间,就已经成功调解多起矛盾纠纷,涉及金额达9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