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波
男,1972年1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洮南市人民法院黑水人民法庭庭长
2021年,已经是陈洪波同志在派出法庭工作的第十三个年头了。工作中,他时刻不忘提醒自己,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法官是这条正义防线上最后的卫士,全心全意维护百姓权益。陈洪波同志任法官以来,针对基层派出法庭涉及婚姻、借贷、赡养、土地等纷繁案件不同特点,将其细致归类,立足于农村工作实际,从中摸索审判规律,实现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结合。他充分运用民事调解艺术,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整个流程。他所负责的庭室调撤率近50%,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8%,在全院始终名列前茅,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