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以来,惠州市及早谋划、主动作为,有力有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开展,解决了人员编制、场所规范化建设、经费保障等关键问题,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取得了实质性成效,主要做法有: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改革步骤稳步推进
惠州市司法局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中央和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中央改革的主要精神,提出贯彻实施意见。迅速转发省政府《关于县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告知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不再受理复议案件和对申请人要提示指引,确保市和县(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严格执行省实施方案制定程序,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委常委会审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的程序。不减步骤、不走过场,认真对待每个环节,精心准备汇报材料和领导点评材料,确保每个环节都达到预期效果。
加快推进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惠州市司法局主动谋划,充分利用市委依法治市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两个平台的影响力,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纳入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全市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纳入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并第一时间把改革精神和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得到领导批示和具体指导。
分工协作,共同破解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难题
惠州市司法局切实担起牵头抓总、综合协调职责,跟进改革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多场培训会、论证会、调研会,凝聚改革共识,着力研究改革后职责变化,以及行政复议法修改和放管服改革带来的影响,认真统计分析和科学预测各项事务的增加情况,制作改革后年案件量增加情况表,按照“事编匹配”“编随事走”的原则,配合相关部门,摸清需要核增的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划转的方式等。
市财政局和市机关事务局负责经费保障和实施好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任务,市财政局从2021年开始,增加经费预算,用于市司法局每年购买法律专业人士从事行政复议辅助工作。市机关事务局优先并就近安排办公用房用于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为改革后的复议工作提供坚实硬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