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肖女士急匆匆地跑到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长青派出所报警称其丢失了3700元钱。焦急的她语无伦次地说着:“警官,帮帮我,我刚取的钱就不见了。”值班民警立即安排辅警廖立志仔细询问肖女士丢失现金的过程,并帮助其查找了近3个小时未果。肖女士情绪低落,廖立志安慰道:“你不要急,今天先回家再好好回忆回忆,到底去过哪些地方,你想起来了随时可以到派出所来找我。” 5月27日上午,肖女士再次来到长青派出所,此时廖立志已经连续上班24小时。肖女士回忆说,她昨天从关家脑农商银行ATM机取了钱后走到马路边上了一辆的士车,没开多久突然想起自己的银行卡没有取出来,于是过了铁路桥就赶紧下车了,期间没再去任何别的地方。据肖女士回忆,其下车时从包里掏手机,钱很有可能是被带出来了。确定了肖女士丢钱的大概时间和地点,通过排查确定了肖女士乘坐的的士车。廖立志立即联系的士司机,但的士司机表示没有在车上捡到现金。 钱到底丢在何处了呢?廖立志没有气馁,继续沿线追查,突然发现了在肖女士下车后的士司机也紧跟着下了车并有弯腰在地上捡东西的动作。这不合常理的行为让辅警确定了钱一定是被的士司机捡走了。于是再次找到的士司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的士司机承认:肖女士昨天下车时不小心将3700元钱掉在了地上,见肖女士急忙走了,便下车将钱捡走了。在民警的见证下,的士司机把3700元钱一分不少地归还给了肖女士。 肖女士找回了丢失的钱,第二天便将锦旗送至派出所,激动地表达着她的感谢:感谢有你们这样坚持不懈、一心为民的人民警察在守护着我们。因为你们的辛勤付出,才有了我们群众安居乐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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