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勉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通过健全制度建设、进行案件质量评查等方式狠抓案件查办工作质量,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回访教育工作,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破解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审理难题。勉县纪委监委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力量相对较少、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相对薄弱的现状,研究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审理工作按照勉县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管理片区联动协作机制相关要求运行,由县纪委监委协管常委、委员牵头,指定本片区工作人员对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的党纪、政务案件进行初步审理后报县直机关纪工委审理,根据县直机关纪工委审理意见将党纪处分建议通报驻在部门党组,由党组讨论决定。同时,《办法》还对案件规范装卷、文书要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有效解决了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较少、无法严格执行查审分离,以及纪检监察组办案经验缺乏、对案件定性把握不准、案件归卷不规范等问题,补齐了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工作短板。
常态化案件评查提升整体办案质量。勉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件评查为抓手、以问题整改为目的,始终将提高办案质量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执行到位、管理规范8个方面设置了28项质量标准并明确了相应分值。按照“室组镇”片区联动协作机制,由各片区包抓县纪委常委(委员)牵头、各纪检监察室具体实施,对全县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近两年查办的280余件案件进行抽查评查,发现证据提取不规范、主体身份资料不全、处分决定宣布不规范等问题共计101个。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形成分析报告,及时下发案件质量评查通报,要求限时整改,推动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机构办案质量提升,实现由最初的新街子镇纪委、定军山镇纪委等少数镇纪委办案质量独好,到全县18个镇(街道)纪(工)委和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质量总体提升、并驾齐驱的局面。
深入做好以案促改工作。为着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根据县域工作实际,勉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以案促改工作的意见》,对民生、执法等重点领域发生的典型案件,针对性地向发案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促使发案单位结合案件查漏补缺,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对辖区或者系统内党员干部深入进行同级同类警示教育,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如针对元墩镇杨家坪村村委会原主任张少华骗取退耕还林资金案,向勉县林业局下发以案促改纪律检查建议,督促县林业局对2018年度退耕还林项目资金复查复验,编印《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政策宣传》资料2000余份,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退耕还林政策问答,方便群众随时查阅。
强化教育回访。勉县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体现组织关怀的原则,紧盯受处分人员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通过回访教育加强受处分人员日常管理。坚持把思想教育贯穿回访工作全过程,找准“切入点”进行深入的思想交流、情感沟通,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纪教人,使受处分人员从思想深处认识错误、改正错误。2020年以来,通过对235名受到处理或者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一方面及时了解受处理处分干部的工作生活情况,体现了组织的关心和关爱,实现严管和厚爱有机结合;另一方面,通过重点教育回访,彻底查清并且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做实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同时,通过回访教育,进一步发现和梳理审查调查工作中需要改进提高的方面,及时反馈信息、总结经验,发挥回访教育工作对查办案件的促进作用。(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