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有了这个救助金,孙女就可以去开学报名了。”近日,国家司法救助对象苏某某的奶奶喜上眉梢,对检察官连连表示感谢。 今年7月,湘西龙山县检察院接到来自广州市检察院、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对苏某某司法救助申请的委托送达函。为保证国家救助决定书和救助金能及时送达,龙山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的检察官赶赴救助申请人所在地,通过实地走访并向村委会进一步核实,深入了解被救助人家庭生活情况,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严格把握救助条件、救助标准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 经查,苏某某父母于2016年离婚,苏某某跟随父亲生活,其父亲患有腰椎病,奶奶还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苏某某的父亲唯有靠打零工来抚养申请人和赡养老人。苏某某的母亲张某则赴粤务工,负责其生活费和学费,才得以维持家庭生计。然而,2022年,张某在广州遇害,苏某某永远失去了她的母亲,也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让原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近日,龙山县检察院受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和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的委托,向即将成为初中生的苏某某送达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并为苏某某送上了59066.52元的救助金,圆了贫困学子的求学梦。 此次跨越千里的司法救助,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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