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减少重复举报数量,子洲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工作,通过严把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反馈”等三道关口,提升初信初访全周期管理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严把“受理关”。落实首办责任制,对群众信访举报做到耐心接待,建立初信初访台账,坚持“谁接待、谁落实”,对需要进一步了解举报内容的及时沟通,避免群众因举报无门、沟通不畅而越级上访。同时做好告知解释,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和不受理范围的相关规定,明确告知信访人的权利与义务,对不在受理范围的举报及时说明,引导其到相关部门反映问题。
严把“办理关”。对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件,明确办理时效,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规定一般信访问题在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重要信访问题在60日内办结,延长后仍不能办结的,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监委作出书面说明,确保初查率达到100%,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严把“反馈关”。按照“谁承办、谁答复”原则,调查处理结果必须在初信初访办结后10日内向信访人反馈,并做到“包调查”“包反馈”,不断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和化解率。同时,定期随机抽取部分办结件开展回访督查,对于因答复事实不清、定性不准、处理意见不恰当等情况,造成信访人对反馈结果不满意而出现重复访现象的,要求相关镇党委、镇纪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重新办理;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在年度监督责任考核中核减分值并实施问责处理。(子洲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