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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因超龄无法申请劳动仲裁 检察官支持起诉帮讨回欠薪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 上海政法综治网 作者:佚名

  “检察官,欠我的工资法院已经打给我,我可以撤诉了!”兔年春节前,来沪务工人员方阿姨给虹口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官江建忠和助理姚琳明打来电话表达感谢,在讨要一年多以后,她终于顺利拿到欠薪。悬在姚琳明心中的石头也落了地,去年虹口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线索,通过司法救助和支持起诉帮助他们缓解生活困难,并最终要回欠薪。

  4个月前,姚琳明第一次和方阿姨联系,当时区检察院刚刚受理某餐饮公司的欠薪线索。2020年方阿姨来沪务工,在某火锅店负责洗菜。第二年5月的一天傍晚,火锅店突然宣布第二天歇业,方阿姨一夜之间失业,而随着老板“跑路”,当月工资约3000多元再也没了下文。方阿姨已经57岁,在上海举目无亲。看到同事都纷纷去申请劳动仲裁,她也一同去,却因超出法定劳动年龄(55岁)不符合受理范围,只能以诉讼方式维权。方阿姨上了年纪,不懂如何打官司,同时囊中羞涩,根本请不起律师。而咨询法院后,法院告诉她运营该火锅店的公司已被注销,无法起诉。

  似乎所有的路都被堵住,正当她准备放弃时,检察官的电话打了过来。“我们向她核实了情况,告诉她检察机关有支持起诉职能,能帮她起诉无良老板。”姚琳明回忆。方阿姨又重新看到了希望,当场表示希望得到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并提交了书面申请。

  受理本案后,检察官随即对方阿姨被欠薪的情况开展调查核实。通过调取劳务合同、公司日常考勤表及工资发放表,确认了该店的确存在拖欠员工薪资的事实。检察官同时发现,该公司在明知尚有欠薪,未实际清算的情况下,仍向工商部门出具公司已清算完毕且债务已清的虚假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存在虚假清算、恶意注销的事实。

  除方阿姨外,检察官还发现该公司同样拖欠另外12名来沪务工人员工资,他们已经提起劳动仲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公司前股东仍意见不一,事情一直拖延未得到解决。

  13人被拖欠数万元工资,却无法讨要,检察官决定“一起管”。考虑到案件办理尚需要一定时间,眼前的生活之急却亟待解决,检察官于是联合控告申诉部门对13人的家庭和工作情况全面摸排。在发现方阿姨独自来沪打工,且在上海无固定住处,经济较为困难后,检察官对方阿姨及另外3名家庭困难的务工人员共同开展了司法救助,通过发放救助金帮助他们缓解经济困难。

  案件办理也在同步进行。方阿姨这边,虹口区检察院在去年11月初向法院制发支持起诉书,支持方阿姨起诉该公司3名前股东讨要欠薪。检察官认为,方阿姨和该公司间系劳务关系,该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损害了方阿姨的合法权益。公司股东理应承担继续支付方阿姨工资的义务。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检察官与法院、区人社局等相关工作人员联合开展调解工作,向股东多次释法说理,最终促使一名股东主动出面承担,向指定账户支付方阿姨诉请金额。同时,区检察院还与法院一起督促该股东缴纳劳动仲裁执行款,很快其他12人也成功领取欠付薪资7万余元。

  临近年底,方阿姨从法院领取欠薪,并提出撤诉申请。她告诉检察官,回家过年时也终于可以给家人一个交代。“欠薪虽少,也是血汗钱,这下他们也能过个好年了。”姚琳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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