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金树) 为持续深入开展“八闽执行暖冬行动”,日前,东山县人民法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集中向2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司法救助金10.1万元。
发放仪式现场,困难申请执行人吴某溪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连连致谢。据悉,申请执行人吴某溪的儿子吴某东在与被执行人曾某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死亡。东山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依法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村入户走访等多种举措查找线索,发现曾某清名下确无可供执行财产。考虑到吴某溪身患多种疾病、无稳定收入来源,且需要长期抚养年幼孙子,家庭生活陷入极度困难,执行干警遂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家庭申请到司法救助金4.7万元。
连日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高院关于“八闽执行暖冬行动”部署,东山法院采取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帮助困难申请执行人申报司法救助、深入村(社区)慰问困难当事人等方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