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康晓敏) 南安市石井镇营前村的李女士,从朋友家到自己的家,只有200米,但由于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回家,结果刚行驶了不到100米就被民警查获。
1月12日零时46分许,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石井中队在石井镇鳌峰路开展酒醉驾夜查整治行动。执勤民警在对一辆电动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员李某燕身上有浓烈的酒味,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147mg/100m1,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李某燕交代,1月11日晚,她与许久未见的朋友聚餐,期间喝了3杯自酿的枇杷酒。至次日凌晨,聚会结束,李某燕想着这里离家也就200米,没有多远,应该没事,便侥幸驾车上路。令李某燕意想不到的是,刚行驶不到100米,一分钟不到,前方就看见警灯闪烁,执勤民警示意她停车接受检查。被查后,李某燕对自己的酒驾行为懊悔不已。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