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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义气”帮助毁灭证据,可太“刑”了!

发布时间:2023-02-05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在日常生活中,互帮互助是美德。可如果为帮助一方逃避法律责任而隐匿、毁灭证据,则有可能涉嫌犯罪。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便审结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2021年7月,雷某丁(已判刑)因非法狩猎被查获,在公安民警依法搜查捕猎工具时,雷某丁通过手机联系被告人雷某业,告知警方正在查找枪支,让雷某业帮忙将枪支转移至偏僻处。之后,雷某业和雷某准将两把鸟铳和一把射钉枪装入一浅灰色麻袋,由雷某业将麻袋转移至一处偏僻竹林内藏匿。当晚,雷某准授意钟某霞(另案处理)到雷某丁家中查看情况,钟某霞翻找到一袋钢珠后,与雷某业一同前往麻袋藏匿地,将钢珠放入麻袋内,之后二人又将麻袋上移至竹林内一石头旁。

  2021年10月,公安民警在该竹林内查获装有疑似枪支的该麻袋。经鉴定,疑似枪支的自制射钉枪以火药为动力,能通过击发空包弹发射钢珠,认定为枪支;一把疑似枪支的鸟铳以火药为动力,枪管间、枪管与传火孔均贯通,能实现发射功能,认定为枪支;另一把疑似枪支的鸟铳因检材的击发机构异常,枪管不贯通,不具备鉴定条件,未认定为枪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某业、雷某准目无国法,帮助当事人转移、隐匿证据,情节严重,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在综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并参考社区矫正意见后,法院依法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雷某业、雷某准有期徒刑六个月, 缓刑一年。(福鼎法院)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gedidongtai_0203/26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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