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伪造一本户口簿要被行政拘留5天!”家住宁德市周宁县狮城镇的杨某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1月28日15时许,为了帮女儿代领办理好的身份证,杨某娟一时心存侥幸,把假的户口簿带到狮城派出所户籍窗口用于取证。接过户口簿后,户籍民警一眼就看出有问题,于是立即通知同事将杨某娟当场控制。
经调查,2021年4月,杨某娟因贷款买房需要,经特殊渠道办理了假户口簿,用于购房使用。后来,杨某娟得知可以用其母亲的名义办理房贷,就没有使用假户口簿办理。但是由于假户口簿上有一家人的信息,杨某娟因此舍不得丢弃,便一直放在家中。
经询问,杨某娟对其使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周宁县公安局依法对杨某娟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其假户口簿。
警方提醒:居民户口簿是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及家庭成员关系等内容的簿册。户口簿的登记办理权只属公安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使用伪造户口簿将面临法律的惩处。(周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