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丽月 吴晓欢 欧新蕊) 看到烧烤店门口有条很漂亮的狗,爱狗的张某便盗走那条狗并带回家。近日,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被告人张某提起公诉。
2021年12月19日凌晨,张某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颜厝镇某烧烤店吃烧烤,无意间看到对面被害人经营的烧烤店门口有一只漂亮的金毛犬。一念之差的张某便拿着吃剩的骨头到店门口,将金毛犬吸引到自己的电动车上带走。当日上午9时,店家发现金毛犬被盗,报警案发,张某被抓归案。经鉴定,被盗的金毛犬价值3600余元。
到案后,被告人张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已将金毛猎犬退还给被害人,取得谅解。
检察官释法:本案中,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6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检察官提醒,爱狗人士请通过正规渠道收养宠物,切勿因一时贪念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