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伟龙)“社区矫正对象郑某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之规定……现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近日,在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病房内,三元区司法局城关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矫正小组成员对躺在病床上的社区矫正对象郑某某宣读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
郑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三元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缓刑考验期至2023年2月5日。春节前,郑某某因突发意外坠楼,被送往医院抢救。得知情况后,城关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其家属取得联系,详细了解郑某某受伤原因,并到医院进行了实地走访和慰问,嘱咐其家属对其细心照顾,并与司法所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馈伤势情况。
2月5日,正值元宵佳节,郑某某从ICU病房转移到了普遍病房,而这一天也是其缓刑考验期届满当日。考虑到郑某某的特殊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召集矫正小组成员,专程来到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在病房内为其办理了解矫手续,并嘱咐其安心养伤,在安置帮教期内遇到困难可以随时联系司法所。
郑某某及其家属对三元区司法局及司法所人性化的管理和服务表示深深地感谢。下一步,司法所工作人员将密切关注郑某某伤势及面临的困难,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