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纪委监委派出区委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召开案件评分会,通过大量文书展示,依据“一案一评分”制度对日常受理的案件进行评分,对案件查办存在的薄弱环节,全面深入评析成因。
“我们对案件中的常错点和易错点印象更加深刻,督促我们增强规范意识。”隆阳区纪委监委派出区委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赵原说。
对案件进行评分是隆阳区纪委监委提高派驻机构案件质量的有力抓手之一。为了提升派驻(出)机构审查调查工作质效,该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明确派驻(出)机构审查调查程序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制定“一案一评分”制度和《隆阳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办理违纪违法案件处分流程图》。通过“一案一评分”对日常受理审理的案件进行精准评分,根据得分将案件评为“高质量案件、较高质量案件、质量合格案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案件”4类案件,“一对一”指出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同时督促各派驻机构在一个月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结案,既保证案件查办的质量,又保证效率,切实将“铁案工程”做到实处。
针对审理实务中发现的个别批准党纪处分的党组织不明确不具体相互推诿、党组织不敢担责不敢履职的问题,该区纪委监委对全区各单位性质和隶属关系进行了大排查,将所有单位分门别类归为5种情形,并根据《处分批准流程图》将5类情形所涉及的单位在流程图中摆出来,明确各单位对党员处分的权责,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全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进一步发挥。
隆阳区纪委监委通过出台系列规章制度、印发派驻(出)机构规章提示等持续提升派驻监督质效,强化对派驻(出)机构参加或者列席监督单位有关会议、做好纪检监察建议规章的规范指导,推动派驻(出)机构对驻在部门廉政风险点反馈、履职尽责情况等情况开展监督,着力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系机制。
“我们将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切实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指导督促各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建立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监督的协调机制,不断在实践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隆阳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