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后,组织还会不会管我?”“身边人会不会另眼看我?”“我的前途是不是就此画下了‘句号’?”……这是很多“掉队”干部的担忧和困扰。
按照《普洱市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办法(试行)》要求,近日,该市纪委监委组成3个回访小分队,前往10县(区)、21个单位对尚在处分期的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
“有的是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顾虑较多,对受处分干部关心关爱不够;有的是受处分党员干部个人心理包袱重,不能正确对待,知错悔错改错表现不明显……”
为让回访教育工作做到点子上、做到受处分党员干部心坎里,回访前,该市纪委监委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理念,要求回访工作组结合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党纪政务处分类型等情况量身定制个性化回访方案。通过分析受处分党员干部性格特征、错误情节、生活状况、工作态度等,精准“画像”、对症下药。
“刚受到处分时,感觉特别自责、消沉,做什么事都提不起信心……”面对普洱市纪委监委工作组的回访,一名因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干部说,跟踪回访非常暖心,帮其解开了心结、卸下了思想包袱,将会彻底治病,重新出发。
在回访教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该市纪委监委各工作小组在今年的回访中还重点加强指导督促受处分人员所在党委(党组)扛起回访教育的主体责任,同步配合回访,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体推进,构建联动贯通、相互支撑的工作格局。
“我们单位的同事之前就是在这个问题上栽了跟头,在后期工作推进中,我就特别留意这方面。”
“我犯了错误,当时心里很痛苦,觉得抬不起头做人。但后来发现组织上没有‘一棍子打死’,单位领导同事也积极帮助我认识和改正错误,今后我一定加倍努力工作。”
……
处分不是最终目的,“治病救人”才是真正的初衷。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组织给你处分,说明你在这件事情上犯了错,但这并不是对你全盘否定。”
为把关爱送至党员干部身边,让其感受到组织的“不抛弃、不放弃”,各工作小组积极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会同各派驻(出)机构,充分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观察了解受处分人员的优势,带头开展回访教育,开展谈心疏导,“一对一”结对帮扶,准确掌握受处分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受处分人员正视错误、打开心结。
为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正确对待所受的处分,在及时认错、诚心悔过、彻底改过的同时,卸下思想包袱,拾起工作干劲,重燃干事创业热情,近年来,普洱市委坚持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开展回访教育,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
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说:“党委(党组)作为管党治党的主体,在关心爱护和教育管理党员干部上责无旁贷。”
严管背后,凝聚的是组织的厚爱。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制度为引领,常态化、规范化有序推进对受处分人员的关爱回访教育,以全方位、立体化的工作体系,做到既打“板子”又开“方子”,解“心结”、祛“心病”,推动受处分干部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关怀。(郭春祥 廖翌含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