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晚,于先生结束与朋友的酒局,乘坐出租车回家。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随后,于先生报了警。
“我只记得是打车回家的,其他的想不起来了。”民警帮助于先生一点点回想,同时查找沿途的监控录像。果不其然,监控录像显示,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司机曾下车前往马路对面,在桥墩下“藏”东西。于先生下车回家后,司机又调转车头将东西取走。这一反常的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于先生也回想起来,当时自己没付车费。
根据视频信息和于先生提供的线索,民警判断出租车司机郭某某具有作案嫌疑。9月12日20时许,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男,40岁)抓获。“当时他喝醉了,我看到他的手机放在旁边,就动了心思。”经审讯,郭某某交代了盗窃于先生手机的犯罪事实。随后,民警在郭某某家中查获被盗手机并及时返还给于先生。
目前,郭某某因涉嫌盗窃犯罪,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酒后注意力和记忆力均会下降,容易导致财物保管不慎造成财物丢失或被盗。广大乘客在饮酒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下车时及时检查随身财物,一旦有任何异常及时拨打110报警。
编辑:沙兴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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