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从完善监管措施,增强服务意识入手, 聚焦“三化”,提升诚信建设水平。
执业信息公开化。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行业机构和人员信息和政务服务大厅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实时更新获准执业的机构和人员信息,集中在内蒙古12348法律服务网公开。截至目前,已公开公证机构信息100条、司法鉴定机构信息63条,执业人员信息1422条。司法鉴定行业编印新的《国家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名册》(内蒙古自治区分册),将对外公布的鉴定机构业务范围及鉴定人执业事项从18个领域延伸到128个具体事项。仲裁行业印发通知,集中组织9家仲裁机构和1864名执业人员信息公开。
执业评价制度化。公共法律服务引入群众监督机制,通过好差评制度获取群众认知度和满意率的反馈。公证行业开展2023年度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从优秀到不合格评价为4个等级。司法鉴定行业按照制定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实施细则》,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区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划分为A、B、C、D 4个等级。仲裁行业从本年度开始对仲裁员进行考核,发挥执业评价指挥棒作用。
工作记录信息化。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平台,集中督导调度全区五级实体平台的法律服务工作,全区实体平台法律服务录入数量从16549次增加至55309次。全面实现通过行业管理系统出具公证书和司法鉴定意见书,落实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责任制度,从2024年以来,共出具公证书38887份,司法鉴定意见书864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