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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蹄疾步稳,各地部署落实驶入“快车道”

发布时间:2024-04-05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这是新征程上高质效履职的一声冲锋号——

  聚焦就业、社保、养老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关注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一个领域的突出民生问题,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来,全国检察机关陆续驶入“检护民生”的“快车道”,从统一认识到细化方案,再到推动落实,在各地检察机关紧锣密鼓地推动下,“检护民生”伴着春风拂过城市与乡村,吹到老百姓的心坎里。

  一道“四大检察”的共答题

  时间回到2024年初。

  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检党组作出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会议闭幕后不久,最高检印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自2月至12月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并将牵头部门落在最高检第六检察厅。

  进一步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聚焦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护力度……

  从专项行动确定的11项重点工作来看,尽管牵头部门在民事检察条线,但实则却是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综合履职能力的共答题。

  在最高检党组看来,综合履职是检察工作机制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国检察长会议就明确提出,机制现代化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关键,要健全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机制。

  记者注意到,在各地检察机关部署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有不少地方提出,要在“四大检察”的检察格局配置下,实现各项检察职能的综合履职,以此做实全方位司法保护,并将专项行动称之为“一场涵盖‘四大检察’的大兵团作战”。

  “聚焦重点人群和热点事,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厚植党的执政根基。”黑龙江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徐松在介绍当地落实举措时表示,既要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依法办好办精民生案件,也要做好协同工作,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之中。

  山西省检察院也明确要求,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强化内部协作,做好综合履职——全省各级检察院要牢固树立检察工作“一盘棋”思想,更加注重全局观念、系统观念,增强综合履职能力,在监督办案中“拧成一股绳”,统筹联动发力,打好“检护民生”四大检察“组合拳”。

  最高检民事检察研究基地(东南大学民事检察研究中心)主任、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单平基认为,专项行动聚焦重点人和热点事,注重综合履职,这符合检察监督办案的实际。比如,虚假诉讼案件多发生在民事诉讼领域,但其往往涉及职务犯罪、公益诉讼等,在高质效履职的新理念要求下,检察办案必须做实综合履职。

  紧盯群众的急难愁盼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认识层面上要高处着眼,部署落实上更要细处着力。

  “在办好群众身边一个个‘小案’的同时,也要努力办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反响大的重大案件。”根据“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河北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了“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

  聚焦食品餐饮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商平台安全等八个方面40个具体问题,深挖案源、紧盯不放,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并要求因案施策、注重实效,稳妥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搞简单机械式“一刀切”,对于一些诉前检察建议解决不了的问题,通过“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

  在吉林版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方案中,记者注意到,当地把“大力做好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工作”的行动重点明确为四个具体方面——

  持续做好医保诈骗专项整治,对“假病人”等骗保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加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领域案件的民事检察监督;加大对社会保险领域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推进解决工伤认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违规发放养老金等导致国有财产流失的情形,加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

  “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对11项行动重点予以细化。”北京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李欣宇介绍说,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为例,北京市检察院将重点放在畅通“绿色通道”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活动,督促行政机关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农民工工资专户等加强监管等方面。

  伴随各地检察机关的部署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这一民生司法履职呈现出欣欣向荣态势,一幅“检察为民”的画卷由此徐徐展开。

  注重检察为民的体验感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成效,最终还要体现在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上。最高检要求,“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这一原则在各地也得到了体现。

  为了让群众更好感受“检察为民”的“温度”,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要求,要从“和”出发,向“解”而行,围绕涉民营企业、涉婚姻家庭、涉房屋买卖、涉邻里纠纷等民生“小案”,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力促和解,帮助当事人最大程度实现权益,帮助当事人消除对立、寻求对策,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在安徽,检察机关将“深入推进民事检察和解息诉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作为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抓手。安徽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刘小勤表示,该省检察机关综合运用监督纠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和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深化诉源治理、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

  贵州省检察院则是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护方面提出更为细致的部署——积极开展涉人格权纠纷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加强生物识别、金融账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依法从严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切实加强公民个人信息司法保护。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前不久闭幕的全国两会,对新时代检察履职提出更高要求,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擘画了更加宏伟的蓝图。满载着新时代的嘱托,“检护民生”乘风而起,也必将推动“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从愿景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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