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省委政法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期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作出积极贡献。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蒋中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上来,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党纪学习教育之中。要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校正思想和行动。要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把学习《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条例》学深学透。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案促学,集中开展“以案释纪明纪,严守纪律规矩”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提高党性觉悟,提升拒腐防变能力。
会议要求,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及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全面强化从严管党治警,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有效净化政治生态。要常态化长效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要力戒形式主义,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坚持“严”字当头,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扎紧织密管权治吏的笼子。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推动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起来,切实做到学《条例》、守纪律、重实干、当先锋,在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中展现政法机关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会前,机关党员干部围绕新修订的《条例》进行个人自学。会议邀请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栾锐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