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第108次省委常委会会议和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中共黑龙江省公安厅委员会《关于在厅直机关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研究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李毅主持会议并作工作部署。厅党委委员出席会议,副厅长,厅巡视员、警务专员、警务技术总监,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4月9日,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许勤书记发表讲话,专门安排部署全省党纪学习教育。厅直机关全体党员民警要主动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把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政治使命,对标上级要求、对表方案部署、对位公安实际,首要在学、重点在教,坚持高规格启动、高质量推进、高标准验收,切实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更好地融入助力勤廉龙江建设,为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会议强调,要完善学习教育方案。要站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战略高度,切实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学习教育任务,推动纪律教育走深走实、确保纪律教育入脑入心,在厅直机关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要抓住学习教育关键。以学习好贯彻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进一步创新和丰富学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综合采取举办专题读书班等方式,逐条逐句学、深入系统学,要突出公安特色,抓好以案促学,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月、观看公安系统警示教育片、“龙警青廉”“清廉家风润警营”等特色活动,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典型案例剖析,抓实公安廉洁文化建设,做到学深学透学到位,让全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确保学习教育成效。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要把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纪法规学习作为一种习惯、一种责任、一种追求,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和其他公安业务工作贯通起来,一体推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使党纪学习教育的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成为推动全体党员民警提升能力、转变作风的重要途径,切实把党纪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