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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她”权益 一起向未来——最高检联合全国妇联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4-04-20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人们常说,妇女是“半边天”,少年儿童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妇女儿童事业稳步发展,党和国家一系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决策部署有力保障了妇女儿童权益。

  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大格局中,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携手努力,取得了实效——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发布《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以此为重要起点,最高检、全国妇联携手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从人身权利保障到职业权利平等,从家庭地位到社会认同,双方合作范围不断扩展、内容不断深化、成效不断显现,努力让每一名妇女充满勇气乘风破浪,让每一个孩子带着梦想扬帆远航。

  为“她”除恶,严厉打击犯罪

  保障“她”权益,呵护孩子成长,离不开法治力量。

  《通知》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2019年合作机制建立以来,我们先后就多起性质恶劣、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向最高检发函,希望加强法律监督,都受到最高检的高度重视。”全国妇联权益部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时互通案件线索,加强工作交流,在强化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惩治打击,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促进妇女儿童保护法律体系健全完善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展,有力推动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的问题,2020年5月,最高检、全国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组织和个人,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或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20年10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时对这一规定予以吸纳,使强制报告上升为法定义务,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一把坚实的“保护伞”。

  为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2022年“六一”儿童节前夕,最高检发布了一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包括住宿经营者怠于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受到处罚,学校负责人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被依法追责,医疗机构接诊怀孕幼女不报告被严肃追责等。全国妇联与最高检共同制作发布以强制报告为主题的宣传海报,邀请张桂梅老师、李兰娟院士等参与强制报告制度的普法宣传。经过各方的积极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越来越多地被组织和个人接受,2020年至2023年,检察机关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9000余件,一批侵害未成年人的隐案、积案被发现,未成年人得到及时解救,强制报告在阻断侵害、预防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国妇联权益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制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时,司法机关充分考虑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多次听取全国妇联的意见,并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文件精神,表明严惩强奸、猥亵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鲜明态度。

  伴“她”同行,撑起法治蓝天

  招聘时要求“限男性”“男士优先”,因怀孕被辞退或违法调岗,职场性骚扰投诉无门……针对这些妇女权益保障的痛点,法律监督应该怎样发力?

  《通知》明确提出,针对相关单位招聘工作中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相关组织、个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等问题,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彼时,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公益保护仍在探索期。2020年,最高检与全国妇联合作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课题研究。

  与此同时,司法实践也在不断探路:从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查处企业发布物化矮化女性广告违法行为,到通过公开听证等维护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同心同力,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中纠正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并通过个案办理推动类案监督,公益诉讼的制度优势逐步显现。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在2022年的这一天,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发布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该批案例聚焦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人身和人格、财产等方面的权益保障。

  2023年1月1日,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在最高检和全国妇联共同推动下,该法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为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相关案件,妇联组织推动解决农村妇女合法权益、就业性别歧视、性骚扰等妇女权益重难点问题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同年6月,全国妇联维权工作培训研讨班在云南昆明举办,邀请最高检相关人员就公益诉讼实务研究进行专题授课,帮助妇联干部提升运用公益诉讼帮助妇女维权的能力。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涉及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新问题不断增多。农村妇女因婚姻、户籍等发生变动,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使用、征地补偿或者征用补偿等权益如何保障?

  “各级检察机关依托最高检部署开展的‘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主动加强与当地妇联的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案情通报、联合督办等机制。”最高检第七检察厅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农村妇女涉土地合法权益“案结事不了”“程序空转”的案件,注重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和妇联组织机构分布广、直接接触群众、信息掌握全面的组织优势,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切实解决农村妇女急难愁盼问题。

  2023年11月,最高检与全国妇联共同发布6件维护农村妇女涉土地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示范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加强和妇联协作,妥善化解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争议。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从2015年起,全国妇联与中国女检察官协会等团体会员共同开展了五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征集发布活动,向社会、司法机关和基层干部提供案例指导,收到了很好的典型示范效果。

  未成年人犯罪与环境污染、毒品泛滥并列为世界三大难题。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上升态势,检察机关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同时,会同妇联等部门积极推动解决诱发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及社会治理问题。比如,2021年,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下发《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在最高检、全国妇联积极参与和推动下,2022年《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公开发布,2023年《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顺利出台,电竞酒店、剧本杀、盲盒经营等新业态治理也逐渐纳入规范化轨道,对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等具有积极意义。

  为“她”解困,搭建互助平台

  “二婚老伴儿去世后,他的孩子不让我住在我们原来的房子里,我现在没有地方住,这个判决我也看不懂,不知道该怎么办。”日前,一名老妇来到最高检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大厅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窗口,急切地询问。接过材料,检察人员给她分析相关情况……

  这一幕,不时发生在最高检12309检察服务中心“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为进一步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全国妇联与最高检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对涉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五类控告申诉案件优先接待、优先移送、优先办理。

  2022年以来,最高检与全国妇联持续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截至今年2月,检察机关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近5.6万名妇女予以司法救助。

  今年3月,最高检与全国妇联联合发布一批司法救助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涵盖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积极开展综合救助帮扶,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困难残疾妇女及其未成年子女开展‘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多元帮扶’等诸多情况,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最高检第十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最高检与全国妇联已经联合发布了3批26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在司法救助中的协作,共同救助帮扶困难妇女提供了有力的参考借鉴。

  今年3月,全国妇联与最高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的通知》。“下一步,我们将与最高检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活动,重点聚焦困难妇女群体关爱帮扶、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和妇女平等就业权益等,加强合作、久久为功,推动更好解决广大妇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妇女群众。”全国妇联权益部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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