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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基地挂牌成立

发布时间:2024-04-21 来源: 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

  4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基地成立大会暨赤峰检察案例工作推进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召开。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石磊,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国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宣读了自治区法学会《关于成立案例法学研究基地的批复》,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基地章程》和工作方案,向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授牌,并为12个研究分基地颁发了牌匾。

  石磊在讲话中对赤峰市检察机关理论研究和实践成果转化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案例法学研究基地在赤峰市检察院挂牌成立,充分体现了赤峰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对理论研究工作高度重视。对于下一步工作开展,他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切实加强政治引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二是积极服务法治实践。案例法学研究基地要坚持立足研究当地,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实践特色,对普遍性、典型性、特殊性重大法治实践案例开展研究,形成一批贴近实践、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研究成果,为地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持。三是注重案例法学研究的高质量发展。坚持强基固本,持续推进研究基地规范化、实体化、实战化建设,为推动法学工作高质量发展铸牢基础。

  赵国华在讲话中表示,自治区法学会在赤峰市检察院率先成立案例法学研究基地,是自治区法学会给予检察机关的支持和帮助,对于检察机关是一项殊荣,也无疑对检察案例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如何加强案例法学研究基地建设,做好检察案例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深刻认识检察案例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案例指导,充分利用案例研究基地的优势,以案例工作切实引领高质效发展。二要抓实案例培育,多出精品。必须将案例培育工作作为一项常态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好,改进案例研究方法,积极构建案例生成、研究、应用、交流机制,运用检察大数据,筛选、把握案例,争取产生一批精而又精、优中选优的案例,再创入选指导性案例的佳绩,体现赤峰高质效发展的成果。三要在司法办案中运用案例。将案例法学研究基地切实搭建成案例研究、应用转化的一体化平台,做好案例研究的后半篇文章,做到以办案带动研究,以研究促进办案。赵国华强调,赤峰市检察院带着先行者的使命和责任,希望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案例法学研究基地作用,不断提升检察案例研究质效,借时借力推出更多精品案例成果,努力打造自治区检察案例的新高地。

  案例法学研究基地成立大会和授牌仪式后,还开展了专题培训。赤峰市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隋亚靖就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作了经验介绍。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董彬以《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编写之“术”》为题,围绕“什么是指导性案例、如何撰写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等方面,专题讲授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挖掘、培育和撰写等经验。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zfyw/67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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