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严禁在服务群众、企业中吃拿卡要,严禁在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4月22日,阜阳市纪委监委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发出通知,以“十个严禁”再次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马某在担任界首市公证处负责人期间,多次使用公款组织单位人员聚餐,并在界首市委巡察前安排人员伪造文书,掩盖违规公款吃喝的事实……”4月23日,阜阳市纪委监委集中通报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释放从严纠治“四风”强烈信号。
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也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作风建设的“考点”。该市纪委监委坚持通报提醒、督查暗访、督促整改相结合方式,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并邀请特约监察员在节日期间共同开展专项督查,既有传统“四不两直”查阅账目、实地暗访,又利用数智监督,通过大数据“比对碰撞”抽查公车轨迹,持续深入纠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
针对“五一”小长假期间走亲访友、外出旅游、聚餐饮酒等活动增多,该市纪委监委违规吃喝、酒驾醉驾,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印发《工作提示》,并通过短信提醒的方式,进行廉“节”提醒。
纠治“四风”问题,要抓住责任这个“牛鼻子”,从领导干部抓起严起。该市纪委监委注重“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向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发放工作提示,督促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监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面加强对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有监督有提醒才能更好地起到纠“四风”树“新风”的效果。”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抓深抓实作风建设,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好转。(阜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