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治化营商环境更有信心
——省人大代表视察省市三级法院侧记
□记者 郭佳文 王思琦
四月的福州,花开满城,到处洋溢着生机与活力。
4月22日-2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邀请14名来自泉州、莆田、宁德团的省人大代表来到福州,深入省市三级法院开展视察活动。
走进建立于20世纪50、60年代的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法庭旧址,斑驳的旧墙,一张张老式的木板凳、一页页手写的庭审笔录、一份份活字排版印刷的判决书……每一处都承载着厚重的历史底蕴和法治精神。代表们认真聆听了嵩口法庭历史沿革和老一辈法官的工作事迹,仔细查看了馆藏的珍贵老照片、老物件。
在听到法庭首任女法官张火英肩挑扁担下村巡回办案,“一个箩筐装着孩子,一个箩筐装着案卷”的故事后,泉州团代表林超群深受触动,“这座老法庭是传承和弘扬革命精神的生动教材,一定要好好保护下来,老法官们薪火相的为民情怀值得一讲再讲,反复地学习感悟。”
在福州中院,代表们参观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馆和军事法理研究中心,深入领会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思想财富、精神财富与实践成果,了解福州两级法院在服务发展大局、知识产权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工作举措。宁德团代表肖玉对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以前对法院的印象主要是惩治犯罪,现在意识到法院的工作和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都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在省高院,代表们走进行政案件庭审现场,切身感受法庭威严和审判工作的严谨性。“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官对细节的询问,双方充分的发表意见,让我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莆田团代表郑丽煌在庭后点评,“虽然最后企业败诉了,但在庭审过程中,企业与行政机关双方充分的交流,释法,企业也心服口服。”
代表们还视察了马尾法院船政文化司法保护工作室和永泰法院闽台乡建乡创司法保障融合中心。一路走、一路聊、一路看,代表们充分肯定福建法院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作用和贡献,并结合自身经历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福建法院五位一体‘以庭代训’的方式,让行政机关负责人既出庭又出声,又让相关部门到场旁听学习,真是一场生动的法治课,希望之后多开展这一形式的庭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庭审之后,法院向企业发布合规经营建议的做法让我很感动,对法治化营商环境更有信心,希望法院多举办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强对典型性涉企案件的宣传,引导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让企业家少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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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代表们畅所欲言,说实话、讲实情、提实策,省高院副院长董明亮认真记录着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并不时与代表们进行交流。“福建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充分吸纳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广泛凝聚共识,与代表们共同推动司法审判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董明亮表示,全省法院将加大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力度,携手监管部门推动相关行业和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企业、带动一个行业”良好效果,做细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切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强省战略。
殷切的期望、深情的嘱托,期盼一个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代表们纷纷表示,将充分发挥好连心桥作用,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