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校园欺凌,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与安全意识,构建青少年健康有序的成长环境,近日,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团市委在郊区长青中学举办“预防校园欺凌”心理讲座。本次授课采用主会场亲授、分会场同步收看、公众号线上直播形式,线上线下共1400余名师生参与。
“青苗宣讲团”成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刘明莉通过讲故事、做游戏、互动提问等方式,向学生讲授如何正确处理负面情绪、缓解压力的方法,并介绍拒绝欺凌的重要性,帮助学生了解欺凌行为的危害和影响。本次 讲座在提高学生的心理认知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课后,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干警结合具体案例向在场学生讲解防范、应对校园欺凌相关知识并发放防欺凌手册,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校园欺凌,当遭遇欺凌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依托“佳法▪青苗”少审品牌,强化“法家校”协同联动,以“法治+心理+志愿服务”模式开展多样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