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执行运行机制创新,以善意文明执行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推进内外协作促进形成破解执行难的合力,为做实做好做优高质量执行工作打造了鲜活的“鞍山样板”。
签约仪式现场
创新执行机制 推动执行质效“大提升”
【案例回放】
春节前夕,申请执行人郑某焦急地等着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赴济南的消息。
2023年9月,郑某向鞍山中院执行局再次申请恢复对某系列案件的执行。鞍山中院决定以交叉执行的方式,将案件指定管辖到具有丰富类案经验的立山区法院执行局。
【攻坚关键词】
一体贯通
“管人、管案、管事”
“执行收案失衡、执行效率差别大、执行‘案访比’不在合理区间……这些都曾是鞍山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绊脚石。”鞍山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张强说。
变则通,通则达。2023年以来,鞍山法院探索形成了由中级法院对市内4家城区基层法院所有执行案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管理模式,一体贯通“管人、管案、管事”,推动了执行工作提档增速。
据介绍,鞍山4家城区基层法院管辖的首次执行案件由市中院执行局统一立案。受理后,鞍山中院执行局负责发起统一网络查控,并集中对不动产、车辆、公积金等项目进行线下查询,根据查询结果分流至各基层法院执行实施团队办理。
2023年,4家城区基层法院执行质效指标全部处于合理区间内,除分段集约化管理之外,这还与执行局职能重塑和人员优化密切相关。
鞍山4家城区基层法院执行业务由市中院执行局直接领导,人员、经费、装备保障等由各院党组负责。
“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还承担全地区执行工作的数据分析、研判、预警、督导等工作,是全地区执行指挥工作的‘大本营’。”张强介绍。
一年多来,鞍山全市法院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完毕率、首执案件终本率都在合理区间内运行,首执案件结案平均用时从2021年的82.8天下降到2023年的65.8天。
推进内外协作 形成解决执行难“大格局”
【案例回放】
“法官,刘某在北出口!”
春节前,鞍山中院“执行110”值班热线接到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张某的来电。北出口距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较近,“执行110”立即调度立山区法院出警,1小时后,刘某被拘传到法院。
面对摆在面前的大笔微信转账和消费记录,刘某百般抵赖,法院依法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我们对拒执行为开展普法,调解工作还是很有效果。”鞍山市拘留所管教赵旭告诉记者,第二天刘某就表示愿意还款。
【攻坚关键词】
执行联动机制建设
鞍山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梁伟认为,这起案件很典型,既有内部配合,又有外部协作,是推动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很好的例证。
“执行110”配备专门力量24小时值班接警,各地执行局就近出警,这是法院内部的资源整合。深化“拘执联动”也是鞍山中院推动综合治理执行难的重要举措之一,属于整合外部资源的重要成果。
2023年,鞍山中院与鞍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签订《关于协助开展司法拘留合作协议》,在拘留所内建立了执行案件调解室,由拘留所管教对拒执人员进行调解。
2024年2月,鞍山中院与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民事执行中不动产处置税费征缴协作的意见》,构建了三大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不动产拍卖变卖价款扣税代缴机制,从拍卖变卖成交价款中扣税代缴,既免去买受人税费承担的后顾之忧,也避免了国家税收的流失。
通过欠缴税费追缴信息共享机制,人民法院可以向税务机关提供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财产查询信息,有利于税务机关的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
今年4月18日,鞍山中院与市自然资源局签署“不动产登记+司法查控”框架合作协议,将不动产系统端口延伸到人民法院,实现不动产查控一体化、实时化,区域内不动产查控由“人工跑腿”变为“信息跑腿”。目前,鞍山中院先后与10余家部门“点对点”对接,实现了查询事项由“面对面”到“键对键”的飞跃,极大地节省了司法资源,提升了执行效率。
在不断向外扩大解决执行难“朋友圈”的同时,鞍山中院着力练好“立审执信一体化”内功,做好执源治理工作。
2023年,鞍山中院相继出台《关于加强执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的工作指引》《关于加强裁判文书明确具体可执行性做好审执衔接的实施办法》等多个指导性文件,把“有利于执行”理念贯穿立案、审判、调解、保全、信访等各个环节。建立诉前、诉中“执行不能”风险告知制度,提升诉前和诉讼保全比例,建立调解案件当庭履行、自动履行机制,加大判决的可执行性审查,构建判后督促履行和执前调解等制度,积极促进生效裁判的自动履行。今年第一季度,鞍山两级法院首次执行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15.77%。
今年3月,鞍山中院要求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3个县(市)法院参照市区法院执行模式运行,实现辖区全覆盖。
勇往“执”前,势在必“行”。鞍山中院院长陈林表示,鞍山法院将持续创新执行机制,推动执行工作上台阶、创一流、走前列,为打造执行工作辽宁品牌贡献鞍山法院的智慧和力量,在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规范执行行为 助力营商环境“创一流”
【案例回放】
“我这个房产在黄金地段,非常担心法院把房子卖便宜了。”某涉案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马某坦言,“当时我觉得自己卖更好,但又找不到合适的买主。”
2022年11月,在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中,经法院判决,企业须偿还1718万元及利息,但其一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因为被执行人是一家民营企业,且案件标的额大、抵押财产位于海南三亚、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大,2023年4月,鞍山中院决定对该案提级管辖。
换位思考,如我在诉。执行法官非常理解马某的忧虑,多次与他面对面释法析理。当看到拍卖的具体方案,马某觉得法官非常认真负责。
2023年11月,2处房产以高于起拍价100余万元一拍成交。
“法院表现出来的专业和规范让我充分感受到了执行的善意和文明。”马某由衷感谢。
【攻坚关键词】
分段集约执行机制
鞍山中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赵明告诉记者,通过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强化了团队成员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监督,打破了“一人包案到底”的执行方式,能够有效防止重大、复杂案件的消极执行等问题,提升了执行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通过法院组织调解,我们的困难也解决了,他们的负担也清除了。”采访中,海城市一家农产品加工厂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道。
2023年3月,该农产品加工厂因某饲料公司拖欠130余万元原料款,向海城市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办法要求,司法活动要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降至最低。执行法官积极组织调解,最终促成被执行人即时给付80万元,余款50余万元分2次偿还完毕,同时以200吨饲料灵活“换保”,解除了对被执行人账户的冻结。仅用7天时间,两家上下游企业继续保持合作关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执行是否规范,人是关键因素。鞍山中院政治部、执行局深入调研,对辖区7家基层法院执行队伍调整提出建议。调整后,辖区7家基层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进入领导班子。另外,4家城区法院重新组建的15个执行团队,大批高素质青年干警被吸纳到执行一线。
此外,鞍山中院多措并举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开展“暖企护企”执行行动,建立全省首家涉企保全影响评估平台,创新适用预处罚通知、“失信彩铃”“执行悬赏”,用真金白银兑现企业合法权益。加大执行惩戒力度,共对3万余人次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拘留、边控等措施。2023年,鞍山法院共执结涉企案件9611件,执行到位金额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