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以保促调”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帮助涉案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80万元。
案情回顾
某硅能公司是平鲁区转型发展引进的重点企业,因与浙江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平鲁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平鲁法院立案庭通过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此案受理后及时作出裁定并移交执行局。
快速反应
6月13日,执行员拿到案件后,了解到被保全人已将申请查封的资产转移至别处,因情况紧急,副院长张干世、执行局局长巩文军立即会同相关执行干警对案件保全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向领导汇报,院长王敬中牵头制定执行方案,当天就安排张干世、巩文军、高忠等干警连夜前往浙江开展异地执行。
多方奔波
由于案涉资产已被转移,情况复杂,且执行干警到达浙江已是周五,相关工作的开展面临诸多困难,15-16日,在周末的两天时间里,执行干警制定紧急预案后,经长途辗转,先后赴长兴县法院、浙江某公司、煤山镇等地对接工作、实地勘验、查找线索。
耐心调解
17日上午9时,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执行干警终于见到浙江某公司相关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并本着以保促调、护航企业的目的,向其说明其来意并协商查封事宜,希望浙江某公司能够主动履行债务,经过4个小时耐心协商和释法明理,浙江某公司由最初的抗拒不配合逐渐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案结事了
浙江某公司同意调解后,执行人员乘胜追击,督促其抓紧时间核对账目,经执行人员最终核实,浙江某公司所欠货款为380万元,最终双方达成以物抵债合意。执行人员通知某硅能公司组织车辆于当晚9时左右将货物拉运完毕,后某硅能公司撤回保全申请,至此,一起企业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化解,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企业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被申请企业因涉案陷入经营困境。
5天,1500多公里,380万元,既体现了平鲁法院执行工作的速度,也彰显了平鲁法院安企护企的温度、力度和决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平鲁法院将继续采用“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等方式,将“执源治理”端口不断前移,缩小执行立案“入口”,拓宽纠纷源头“出口”,力争从“末端执”到“前端治”,以最快速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来源: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