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两山”理念提出20周年。由湖南高院指导岳阳中院联合市检察院、市林业局、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单位联合开展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司法保护令揭牌仪式暨法治宣传活动正在火热进行中。活动通过发布司法保护令、湿地保护执法司法典型案例、召开现场座谈会,不断提升社会大众对湿地的保护意识,加大打击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力度。 与此同时,湖南各地法院也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践行“两山”理念暨全国生态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以法护航共筑生态屏障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在白沙古井景区开展“古井水常清 法治树常青”全国生态日主题普法教育活动 长沙市雨花区法院联合镇人民政府、镇人大在长沙市石燕湖生态公园共同举办“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长沙县法院在松雅湖湿地公园金银沙滩及周边区域开展“守护湿地·绿色同行”活动 湘潭县法院在湖南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长株潭生态绿心区——金霞山森林公园巡回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志愿者及各乡镇护林员受邀参加旁听 岳阳市君山区法院开展“法护青林 鸟语和鸣”鸟语林生态公益林基地建设活动,建立司法保护与生态修复示范点,修复鸟类栖息地 张家界市永定区法院开展“荷花讲堂”送法进乡镇村居活动,扩大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的范围与作用 怀化中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并公布3起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娄底中院联合冷水江市法院、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江分局、冷水江市锡矿山红军长征公园事务中心、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召开“司法护航生态修复 协同推进绿色发展”座谈会 吉首市法院在马颈坳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近年来,湖南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时刻牢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将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纳入服务中心大局“五项重点工作”部署谋划。湖南高院朱玉院长受邀出席“2025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并围绕“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助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作主旨演讲。湖南法院充分发挥环境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践行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理念,建成18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建立湘鄂赣、“锰三角”等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2个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交流案例,1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下一步,湖南法院将持续做优环境审判司法工作,以“绿”为底、以“水”为魂,积极推动“两山”理念深入人心,为建设美丽湖南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942/52/152079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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