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石嘴山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首责,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
石嘴山市纪委监委积极协助市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细化分工,将64项具体任务逐一分解到市级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并加强跟踪督办,确保任务按时完成。督促各级党组织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推动形成约谈提醒、“双述双评”、责任抄告等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组织开展全覆盖督查,一对一发出督查整改通知书72份,对履行责任不到位26个单位公开通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4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协助市委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和廉洁关,严格回复党风廉政意见428人次。深化述责述廉工作,将述责述廉工作向县区、部门和乡镇延伸拓展,形成上下一体、各级联动述责述廉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共为全市670名处级干部建立电子廉政档案。
石嘴山市纪委监委把监督首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力构建党风政风监督综合协调及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各司其职、同向发力监督机制。出台加强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通过运用日常约谈、提醒谈话、明察暗访、督导检查、诚勉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监督管理,达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目的。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70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处理1381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人数的80.8%,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