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1月4日消息,近日,国内首例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案在北京开庭。据相关媒体报道,徐某某2018年末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咨询冻卵事宜,医生经检查确认她的身体状况符合冻卵要求,但根据国家规定,医院无法为她提供冻卵服务。之后,徐某某以侵害一般人格权将医院告上法庭。
据了解,国家卫健委(原卫计委)2003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近年来,围绕女性冻卵引发的争议不断,现有法律法规该如何应对?《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冻卵服务需求增长,单身女性转战海外
2019年10月,曾有媒体报道称,武汉同济生殖医学专科医院官宣拿到国内首张健康未婚女性冻卵通行证,且已有10多位大龄未婚女性进行了该项目。医院的宣传展板显示,10月22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全球征集体验官,为未婚女性提供冻卵服务,免首年冻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