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推进特色普法 建设法治财政
——全省财政系统普法工作侧记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世杰
图为全省市县财政局长法治培训班现场。
某财政部门在起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时,规定专项资金在30日内下达各市,而根据新预算法规定,专项资金应在30日内下达至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这样一来,如果各市在第30日收到专项资金文件,根本没有再将专项资金分配下达所属县的时间,该财政部门起草的文件明显存在瑕疵,如不及时纠正,可能违反预算法规定的时限要求,面临被追责风险。这是我省财政系统案例教学中的一个普法场景。授课专家针对案例进行了深入法律分析,指明法律红线,指导广大学员知法学法守法用法。
“七五”普法以来,省财政厅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助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我省财政发展法治环境不断优化,有力推动了财政建设的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厅连续多年被省委评为法治河北建设先进单位,被省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工作优秀等次单位。因普法工作成绩突出,省财政厅获评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培训普法+切磋式教学 营造良好学法氛围
省财政厅将法治工作与财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为财政系统普法上足发条。为落实好学法制度,厅党组书记带头做《宪法》等法律专题辅导,厅领导带动全省200多名市县财政局长、200多个单位的2.3万名财政财务人员参加年度法治培训和法律考试。这也成为财政系统普法工作的一大亮点。
我省财政系统每年举办厅机关、省直部门、市县财政部门等层面的法治培训班,已成惯例。法治培训班注重引入“争议辩论”等互动教学模式,借鉴模拟法庭形式,针对具体案例,参训学员组成“控辩双方”,针尖对麦芒,进行辩论,最终由专家点评,为广大财政人员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
“某市财政局收到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财政局公开一个民政局资金方面的政府信息,财政局在收到这个申请后,经调查,民政局年度预算收支安排中无此项资金,于是答复:该政府信息不存在。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不服该答复,向省财政厅提起行政复议。”法治培训班上的法庭辩论场景就从这个案件开始了……
“答复不存在的前提是该信息必须属于你的职权范围,否则别人家的事儿,你怎么能确定它是否存在呢。既然不属于财政部门的职责,那我们就不能引用‘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进行答复。在本案中,你们的答复理由错了,适用了错误的法律条款。”辩出真知,辩中学法!一场辩论下来,参训学员收获满满,学法热情空前高涨。
以案说法+专家授课 让法治观念入心入脑
某乡镇卫生院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医用设备,因甲公司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评标委员会未予以通过。甲公司对此提出质疑,未获满意答复,便向某区财政局提交《政府采购投诉书》。某区财政局受理调查后,作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该决定书虽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但却因超过投诉处理期限,最终被司法部门认定为程序违法。这是省财政厅向全省财政系统印发的《财政涉法十大典型案例》中的一个案件。印发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让广大财政人员自觉学法用法,依法规范财政行为,是我省财政系统普法的经验做法。
省财政厅在围绕财政改革热点,大力宣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财税法律制度和民生财政政策的同时,根据财政工作业务特点,邀请财政部、省司法厅有关领导专家授课,组织一线财政法制工作者“以案说法”,结合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讨。“七五”普法以来,省财政厅先后召开专家论证会38次,委托论证会20次,健全专家论证机制,充分借助和发挥专家学者的业务能力和法律实践优势,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供法律支撑,在工作实践中推动法治观念入心入脑。
特色普法+多形式普法 提升财政法治化水平
“深化法治财政实践、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在白洋淀旅游码头,在机关办公场所,安新县财政局以宪法、财政法律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积极运用展板、电子显示屏、展示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收集文字、图片等资料,高标准建设“法治财政文化展示长廊”,开辟法治财政宣传新路径,使法治财政理念走进机关,走近人民群众,成为当地普法工作的一道亮丽风景。
2017年以来,我省财政系统积极落实财政部要求,加强省财政厅、唐山市财政局、雄安新区安新县财政局、沧州青县财政局四个“全国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各示范点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财政法治化水平。
省财政厅专门设置了40门相关法治培训网络视频课程,纳入全厅干部网上学习课时考核范围,增强财政人员学法积极性。唐山市财政局开展了“以案释法-参观唐山监狱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现场学法,警钟长鸣。雄安新区安新县财政局辑印《安新县财政法律知识培训资料汇编》,为学法提供资料参考。青县财政局组织财政人员旁听庭审,采取“课堂式”与“移动式”培训模式,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也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决胜之年,全省财政系统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结合新形势、新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动普法工作落地落实,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