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会议,发布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开展的江苏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结果,连云港中院与市司法局联手打造的连云港全国首创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获评“十大法治事件”,海州法院刑庭庭长陈利东获“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
另外,近日,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2015-2019年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连云港中院少家庭员额法官董亚楠同志被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该荣誉享受市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同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全省“十大法治事件——”首创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2018年4月1日,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中院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通知》,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对此项创新机制予以肯定,编发简报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参考。
据悉,该《通知》贯彻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 “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精神,也体现了全市法院司法护航的工作导向。
全市两级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全部设立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专门窗口受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实现非诉确认无缝对接,及时跟踪反馈纠纷处理进展等信息,保证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申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具体流程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行政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将优先审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且不收取诉讼费用,裁定确认后赋予行政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从而达到减少诉累、降低经济成本及快速处理矛盾纠纷的目的。
全省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海州法院刑庭庭长陈利东
陈利东,现任海州法院刑庭庭长。1998年进入法院工作,因成绩突出,多次受到各级表彰,2010年被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2012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被省高院记“个人一等功”;201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7年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同年被确定为连云港市重大典型,2018年被表彰为连云港市劳动模范,全省优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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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法官的工匠情怀——记全国法院系统先进个人陈利东
◆ “五心”法官的“工匠”情怀 ——记市级重大典型陈利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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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市中院少家庭员额法官董亚楠
董亚楠,现任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家庭员额法官。该同志2015-2017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8年成为江苏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基地专家库成员,同年被连云港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19年被评为连云港市首届“我们身边的好青年”匠人匠心好青年、连云港市实施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被连云港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
该同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勇于担当、敬业奉献,始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参加工作以来,坚持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宗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诺言,立足工作岗位,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江苏省“强富美高”、港城“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发展大局,秉承“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从爱出发、由教入手、以帮着力、以和为本,用公心、诚心、爱心、恒心、耐心做好妇女儿童普法维权工作,妥善审结了各类刑民案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业务考核中位居前列。
该同志刻苦钻研业务,善于总结、敢于创新,坚持做学习型法官,不断在实践中创新完善涉少、家事审判的方法和思路,摸索出了一套适应未成年人心理和生理特点的审理方法,具备较高的法治教育能力,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权益保障领域取得了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双丰收。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她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调解意识,加大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积极推行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始终将诉前调与庭审调、庭后调相结合,通过积极有效的调解工作,化解当事人的恩怨和对抗情绪,修复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实现了案件调撤率高、息诉服判率高、群众满意度高的“三高”效果。她注重司法延伸,主动面向社会、学校、社区宣传法治,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家风建设不遗余力。该同志以其优良的工作作风、精湛的业务水平、公正的执法形象、完备的普法能力获得群众的一致认可。
原标题:《连云港法院一大波省级荣誉来袭:全省十大法治事件、全省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