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节能环保、舒适宜居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也称“被动房”,是引领绿色建筑发展的标杆,彰显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河北省将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作为推进节能减排、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点产业加以推动。
为完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评价体系,规范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使用后评估工作,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并发布《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导则》,促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高质量发展。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是指项目使用1年后,通过标准规定的检测和监测技术手段,采集运行数据,通过标准化折算,与设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判断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运行使用效果与设计目标的相符性,并给出完善建议的行为。
导则包含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估程序和评估结论等内容,分为总则、技术依据和评估条件、评估报告、评估内容和计算方法、评估结论、评估程序六章。
导则明确,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内容应包含室内环境参数、能耗参数、外围护结构性能参数、新风设备性能参数;室内环境和能耗参数均包含设计参数和运行数据等。设计参数应采纳施工图设计中的数据,运行数据应采纳依据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检测标准》的实际检测数据。
当室内噪声和能耗实测值与设计值(设计修正值)的正偏差,不大于设计值(设计修正值)的10%时,可评估为实际与设计相符,否则评估为实际与设计不符。当实际与设计不符时,应根据实测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新风热回收效率、新风机组安装后的噪声结合实际使用情况,综合分析产生差别的原因,并给出改善建议。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希望从事评估咨询服务的广大技术人员,以该导则为依据,正确领会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的方法和意义,为河北省超低能耗建筑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