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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房地产又有新规定,下月开始实施

发布时间:2020-07-28 来源: 本网 作者:佚名

  8月1日起,购房者在市五区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新房和二手房),在缴纳契税时,家庭住房套数核查范围由原先的市三区扩大至市五区。这样一来,部分购房者的新购住房可能从“首套房”变成“二套房”甚至是“三套房”,进而影响契税缴纳额度。在8月1日前已经开具的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有效期一个月),仍可使用。且8月1日之前去开具家庭住房套数查询结果,还是按市三区核查。而8月1日之前已经网签备案,但还没有交付、未办出产权证的期房,不会算进家庭住房套数。

  因此,如果您近期正好要去办理契税,最好在8月1日前开具家庭住房套数查询结果,然后再去缴纳契税。毕竟,根据宁波住房契税税率规定,90㎡及以下第1套和90㎡及以下第2套,契税税率为1%;90㎡以上第1套,契税税率为1.5%;90㎡以上第2套,契税税率为2%;第3套及以上不论面积,契税税率为3%。假定您此前购买了一套100㎡的房子花费300万,原来是“首套房”,契税4.5万。新规定施行后变成了“二套房”,契税就变成6万,涨了近33%,涨幅不少呢。

  市五区具体范围为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包括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镇海区、北仑区(包括保税区、梅山开发区、大榭开发区)。您如果在市五区有两套及以上的房产可要注意了!赶紧在8月1日前开具家庭住房套数查询结果并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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