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小区住宅楼没有电梯,如果年纪大又住在高层,每天进出自己的家都成了苦不堪言。现在好消息来了——据广西自治区住建厅近日消息,今年,广西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000万元,支持开展广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以7层住宅为基准每部电梯补助15万元。
在此基础上,广西已有12个设区市明确地方财政配套定额加装电梯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0.5万元至5万元不等。自治区、市、县财政补贴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加装电梯费用总额的50%。
同时,拓展业主筹措资金渠道,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广西明确,业主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使用加装电梯涉及专有部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申请提取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经房改房原售房单位同意,可以使用房改售房款。
为减轻业主加装电梯筹资压力,广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企业、电梯安装企业及社会组织参与加装电梯项目投资建设。如柳州市部分加装电梯项目采取“免费加装、付费使用”的“代建租用”模式,由业主委托第三方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出资加装电梯和后续维护,业主可通过刷卡付费使用或按月或按年缴纳电梯使用费;贺州市加装电梯总承包企业承诺对项目可获得的财政补助部分资金予以垫资1年。
截至今年6月底,全区14个设区市已制定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地方支持政策,12个设区市已安排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全区累计完成加装电梯49部,正在施工102部,正在办理前期手续133部,各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