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加强人才安居保障,更好吸引和留住各类优秀人才在青岛李沧区就业创业,李沧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起草了《李沧区人才安居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现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细则》主要针对从李沧区外全职引进、自主培养的二、三、四类人才,而其中,四类人才是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也就是说,想在该政策中获益,须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同时,符合条件的人才须是已经在李沧区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购买的须是个人或家庭首套唯一商品住宅(包括新房和二手房),且在2020年4月3日及以后完成预告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人所购住房权利性质为商品房,房屋用途为住宅或居住、申请人未婚的,所购商品住房须为个人在青首套唯一住房,且产权为申请人单独所有;申请人已婚的,所购商品住房为家庭在青首套唯一住房,产权为申请人或配偶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
此外,在补贴标准方面,购房补贴数额为实际购房金额的30%,二类人才最高可享受160万、三类人才最高可享受100万、四类人才最高可享受50万。购房补贴将分5年按年申请,每年申请补贴的数额为购房补贴总额的20%。自补贴发放之日起5年内为管理期。也就是说,假设一名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已于今年4月3日后取得了一套总价250万元房子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那么他可以享受最高50万元的补贴,这个补贴分5年申请发放,每年可以取得10万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