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维修基金是由小区业主共同筹集的,小区里公共设施出现问题的时候,就可以用这个钱进行维修。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住房维修资金如何申请使用?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根据《关于规范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业务有关事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想申请住房专项维修资金,首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业主或者其他管理人(以下简称使用申请人)拟定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应急使用公示期不少于3日);其次,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对使用方案进行表决,使用方案应当经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表决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然后,使用申请人持使用申请表、相关业主表决结果(应急使用申请除外)、使用方案、预算、施工合同等材料,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备案申请。维修资金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分批划转或者竣工验收后一次性全额划转。
一般情况下,公共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业主委员会应到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公共维修基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是该物业范围内业主缴纳的全部维修基金的情况。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基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维修基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