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连云港、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11月30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钧与来宁参加全国精神文明先进表彰大会的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
张钧在听取了两市公积金中心关于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情况汇报后,对两市公积金中心表示祝贺。他指出,今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新晋的5家全国文明单位中江苏独占两员,这得益于两市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建引领文明单位创建,坚持齐心协力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业务全过程、渗透工作各方面。
张钧强调,两市公积金中心要总结好宣传好推广好成功经验,以人为本,久久为功,持之以恒,继续把严格要求自己变为思想主动、行动自觉、工作标准。全省各住房公积金中心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的“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发展定位,高标准遵照全国文明单位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向两市公积金中心学习,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整体形象,继续向第三次全省文明行业创建奋勇前行,为“十四五”江苏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