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十条,涉及土地、限购、信贷、新房摇号、税费等内容,充分体现上海稳定房价、稳定预期的导向。
《意见》明确,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业内多位人士指出,严堵假离婚买房,这一政策属打补丁政策,对一些想通过假离婚获得购房资格、获得首套资格,钻政策漏洞的,起到直接遏制作用。
《意见》规定,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指导商业银行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节奏和增速,防止突击放贷。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审贷管理,对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债务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严防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此外,《意见》还提出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联合整治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严肃查处捂盘惜售、价格违法行为、虚假广告、人为制造市场紧张氛围、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