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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络交友诈骗钱财 滦州警方循线追踪将其收入法网

发布时间:2021-03-15 来源: 河北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俊杰志明)滦州市的李某在网上认识一名男子,在交谈过程中,该男子称能够低价购买进口电器及帮助其介绍工作,一来二去,李某放松了警惕,被该男子骗走钱财。近日,滦州警方成功破获此案,犯罪嫌疑人被收入法网。
8月31日,滦州市公安局杨柳庄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李某报警称:其在快手直播间与人连线聊天时,被骗走人民币15000元。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查,李某在快手直播间聊天时认识一名男子,在与该男子聊天过程中,李某透露其儿子快要结婚了,需要购买家用电器。该男子称其是一名船员,可以从海外代购进口的家用电器,价钱便宜。随后李某与该男子互加微信,之后几天,该男子以购买电器需先打款后开票,不开票不能发货和为李某介绍在码头工作为由,先后骗取李某人民币15000元整。
民警通过对李某微信交易明细进行分析,比对出犯罪嫌疑人相关账号信息,最终于9月7日锁定犯罪嫌疑人为龙某某。龙某某有过犯罪前科,户籍地在唐山市古冶区,但早已不在古冶区居住。后民警通过大量调查发现龙某某于9月2日在唐山市路北区某小区出现。发现线索后,民警立即赶赴该小区。经过蹲守,9月8日6时许,民警在该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龙某某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龙某某对其通过网络,诈骗李某15000元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龙某某依法被滦州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文链接:http://gat.hebei.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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