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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布5类高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防骗指南

发布时间:2021-03-15 来源: 河北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公安部7月28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有关情况。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刘忠义通报,今年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公安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云剑—2020”、“长城2号”、“510”等专项打击行动,坚持立足境内,集中打击高发类案,全力铲除诈骗窝点,重拳整治黑灰产业,全面加强预警防范,取得阶段性成效。上半年,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1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2万名,同比分别上升73.7%、78.4%。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涉疫情诈骗犯罪,共破案1.6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506名,有力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大局;集中打击网络贷款、网络刷单、杀猪盘、冒充客服等4类电信网络诈骗高发类犯罪,共捣毁窝点2460个,抓获嫌疑人1.9万名,破获案件2.3万起,高发类案得到有效遏制,网络贷款类案件占比由年初的40%下降至20%,网络刷单诈骗日均发案下降30%,杀猪盘案件造成的损失数环比下降25%,冒充客服类案件连续两个月发案环比下降;严厉打击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服务的黑灰产犯罪,共捣毁黑灰产犯罪窝点7200余个,查处黑灰产犯罪嫌疑人3.2万名,斩断犯罪链条,堵塞监管漏洞;对诈骗窝点集中、黑灰产泛滥、行业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域实施红黄牌警告和挂牌整治制度,压实地方主体责任,铲除犯罪土壤,重点地域面貌大为改观;强化技术反制和资金拦截,累计拦截诈骗电话1.2亿个、封堵诈骗域名网址21万个,为群众直接避免经济损失666亿元;全力落实预警劝阻措施,开通96110反诈预警专号,进一步提高预警劝阻效率和成功率,累计防止561万名群众被骗;全面加强宣传防范,在全国公安机关“百万民警进千万家”活动中专题部署反诈宣传工作,将宣传的触角延伸至居委会、村委会,切实提升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
据介绍,随着信息社会快速发展,犯罪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传统接触式犯罪持续下降,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犯罪持续高发,已成为上升最快、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突出犯罪,呈现出案件持续高发多发、网络诈骗迅猛增长、诈骗窝点快速转移、作案群体逐步泛化、黑灰产业日益泛滥等特点。特别是上半年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和就业压力加大,生产生活加速向网上转移,资金短缺的网民,被贷款诈骗;找不到工作的网民,被兼职刷单诈骗;经常网购的网民,被冒充客服和虚假购物诈骗;有投资意愿的网民,被引诱参与虚假投资理财和网络赌博,还有冒充公检法实施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诈骗金额大,危害突出。以上五种类案发案占比超过70%。为深刻揭露诈骗分子的犯罪手法手段和伎俩花样,提高群众防骗意识和能力,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二级巡视员郑翔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了贷款类诈骗、兼职刷单类诈骗、冒充客服退款诈骗、虚假购物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等5类发案占比高、损失金额大的案件的诈骗手法和防范提醒。江苏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长吴祖平、河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赵根元分别就组织打击非法网络推广团伙案有关情况和近期破获的刷单类诈骗典型案例回答了记者提问。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力以赴铲窝点、抓金主、追赃款、摧灰产、堵漏洞,坚决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同时,充分发挥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优势,坚持打防并举、齐抓共管、源头治理,打一场反诈人民战争,坚决遏制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公安机关正告诈骗分子,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
5类高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防骗指南
1、贷款类诈骗
诈骗分子往往以无抵押、无担保、低利息为噱头,引诱被害人登录或下载虚假贷款网站或APP,然后仿冒正规贷款平台流程,要求受害人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最后再以交纳手续费、保证金为由,骗取被害人转账汇款。
防骗提醒:凡是网上贷款需要先交钱的不要相信。
2、兼职刷单类诈骗
诈骗分子在各种QQ群、微信群、招聘网站或短信息中发布兼职信息,声称招募网络兼职刷单,以高额佣金为诱饵吸引当事人上钩,要求事主执行刷单。第一次小额的返利佣金往往会兑现,待当事人刷单金额较大时,就会以系统卡单、错误等理由不予退还本金,以达到诈骗的目的。
防骗提醒:凡是网上兼职刷单刷信誉的不要相信。
3、冒充客服退款诈骗
诈骗分子联系被害人,谎称是某购物网站、网络店铺或快递物流的客服,在详细报出受害人的个人订单信息后,以能给被害人退款、理赔、退税等为由,要求受害者点击钓鱼链接、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等手段,诱骗被害人转账汇款。
防骗提醒:凡是退款退税需要先打钱的不要相信。
4、虚假购物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网络、短信等方式发布广告,以低价推销商品、服务,再以“手续费、订金、预付款”等理由要求受害人先付款,待收到钱后,将被害人联系方式拉黑或者失联。
防骗提醒:凡是网络购物以“手续费、订金、预付款”等理由要求先付款的不要相信。
5、冒充公检法类诈骗
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部门工作人员,称被害人涉嫌洗钱或涉嫌其他犯罪,要求被害人转账销案。后提供所谓“安全账户”,要求被害人汇款,从而实施诈骗。
防骗提醒:凡是自称公检法电话要求转账的不要相信。
牢记 ! 4个“不”
1、不轻易登录陌生网址链接。
2、不轻易添加陌生QQ微信。
3、不轻易下载陌生APP。
4、不向陌生账户转钱!


原文链接:http://gat.hebei.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3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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