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刘金波主持召开2020年第3次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审议通过《省公安厅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刘金波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把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持续在全警掀起学习热潮,确保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把落实成效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的生动实践。
刘金波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关于政法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第一次全面阐述了党的领导与政法工作的关系,第一次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规范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第一次系统集成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在政法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是新时代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总遵循。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民警全面精准掌握内容,深入领会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学习实效,为《条例》贯彻实施筑牢坚实基础。
刘金波强调,要细化制度规范,省委、公安部党委分别就落实《条例》制定了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要切实对照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具体规定,以领导班子管理、干部队伍管理、请示报告、监督问责、决策执行等方面制度为重点,进一步修改完善现有规章制度,创新优化各项保障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把《条例》精神落实到吉林公安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刘金波要求,要推动指导实践,把贯彻落实《条例》纳入政治巡察、政治督查范围,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成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自觉行动,确保方向不偏离、任务不落空。要进一步强化经验总结,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有价值的实践成果,将好的经验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机制,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找准职责定位,不断提高新时代吉林公安工作制度化水平。
会上,曾宏巡视员传达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共吉林省公安厅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在厅的厅党委委员参加会议,厅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负责同志通过云会议系统以视频形式参加会议。